都市

正向曾经爱过散文

初恋,是涉世不深的一对青春男女吃了传说中的青苹果,又酸又涩;初恋,逝去的韶光记载着两个年轻人的游戏,纯真而又懵懂;初恋,岁月如歌的年华,当打开记忆的那把锁,甜甜的、咸咸的、酸酸的、涩涩的味道,掠于脑际、舒于眉宇,溢于嘴角。

——题记

那年,我从云南楚雄地区考入省城的一所理工大学,成为一名让家乡人羡慕不已的女大学生。可是,事实上,我原来的狂喜在一踏进这个学校大门就给自卑代替了,因为我发现在我周围有着许多长相漂亮皮肤光洁衣着入时的城市女孩,我虽然不很难看,但站在她们当中,还是有种鸡立鹤群的感觉。

在这种不良心态是影响下,我是全班惟一晚出早归的人,最后一个进教室上课,最早一个抱着书本回寝室,那种羞于见人的样子像极了一个白血病人怕晒太阳。甚至连5 岁的老太婆班主任也和同学们在私下里称我为“怪人”。

当时学校里有首广为流传的歌是张楚的《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我这种离群索居的生活虽然看似寡淡,但我丝毫不觉得自己是可耻的。一个人的时候我耳朵上多半会挂副随身听的耳机,无际的思绪伴着音乐一起发散,往往也是天马行空。

在昆明求学之前,我曾是学校出了名是作文好手。所以在孤独如影随形的日子,校广播站和校社刊开始隔三岔五出现我的拙作及大名。声名传扬,我这个自卑的人儿身边也渐渐变得热闹起来,那个时候流行一种交往方式---笔友,春福就是我在一大堆笔友来信中“挖掘”出来的惟一朋友。

之所以决定和他做朋友,是因为他来自一个我非常崇拜却从未企及的神秘地带军校。而且从他第一封信的潇洒的草书,流畅的行文,优美的辞藻,我能感觉到自己被他无形吸引的心跳。

有爱相伴的生活自然心情也飞扬。我买了一辆天蓝色的女式山地车,像一个行迹匆忙的孤客终日穿梭于校园内外。在许多人眼里,我依然是往常那个冷酷怪异的 生,但只有我明白,和春福越来越多的纸上谈天说地,已给我的心里注射了一些暧昧的能量,虽然这种未曾谋面的交往只停留在友情阶段,可每周等待他的熟悉的笔迹却是我最大的甜蜜。

这样的日子转眼过到了199 年,我和春福在整整坚持了两年的鸿雁传书后,讨论的话题更多地转移到爱情和关心对方生活上来。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在交往的潜移默化延续下自己已偷偷爱上这个大我5岁的兵哥哥,尽管两不相见,不知对方俊丑,但大街上电视上所看见的橄榄绿制服,无论是穿在谁身上,已好像他千万个化身,已成为我想念他的惟一理由。

那年国庆,学校放了过节假,离家近的同学都回家了,离家远的也受邀到同学亲戚家过节去了,偌大的校园只剩下孤零零的一个我,偶尔经过往日情侣们相依相偎的林荫道,一片片黄叶随风摇曳落下,我的心也不禁一阵苍凉袭上。这时候,会强烈地感觉到,我是一个爱情的饿汉,纵然再想念春福,他也不过是我纸上精心绘制的一个烧饼而已。

10月2日中午,翻来复去听一盘张学友的《吻别》专辑的我耳朵已疲惫,遂拉开被子准备在寝室床上蒙头大睡,突然,静寂的房间传来急促的铃声,老同学筠久违的声音从话筒那头送入耳际,他说自己也没去别处玩,想约我过他们学校看看。本来脱了外衣欲就寝的我这时候是不会接受任何盛情邀请的,可当筠无意间透露自己学校竟和春福的学校仅一墙之隔时,我居然鬼使神差的答应去赴约。

筠在我的所有男同学中算得上英俊潇洒的那种,在从老家考入昆明某大学后,还蓄起了张扬个性的长发。我们在筠的校园里边走边聊,出于惯有的“绅士”风范,他一直帮我提着那只装了2斤糖炒板栗的手提袋。从校园甬道上偶尔走过的三三两两的孤男寡女羡慕的眼神判断,我们被人当成了一对校园恋人。

虽然和筠走在一起,可我的心总是七上八下想着春福的模样,猜测他第一眼看见我的表情。在我的要求下,筠陪我按照春福所留的地址来到他的公寓楼。在青一色的绿军装中,我迷失了方向,无法知道那个身影才是我要寻找的春福。

后来,我只能放下女孩所有的矜持和羞涩,向公寓楼一位中年女值班人员询问,“蒋春福,有女娃找。”在这个没有女学员的地方,值班女人的清脆嗓音传输的很远很远,我不由得在筠面前臊红了脸。

几分钟后,春福身穿运动背心短裤趿拉着鞋子出现在我眼前。他个头不算太高,大概有一米七左右,浓眉大眼,浑身渗透一股经常运动的雄性魅力。在和我说话期间,他嘴上没离开过“战友”香烟。从他在言语间隙偷偷打量我的表情观察,他对我的长相并非我猜测的那样苛刻。

因为是第一次见面,我们聊了半个小时我就推脱学校还有事就离开了。回到学校,一个人坐在窗前,目光游离于天空的飞鸟和枝头的绿叶,心却始终徜徉在对泽福的无尽遐思中。我在想,这个笔友总算没让我失望,如果他换上军装一定比刚见到他的样子更显英姿飒爽。可是伴随着对春福的喜欢就是对笔友见光死的担心,我怕春福这一见成为诀别。

学校收假后,我迫不及待地把一封早就写好的信塞进邮箱,为了不让春福看出丁点我喜欢他的破绽,我强压心头熊熊燃烧的爱火,在信上轻描淡写地谈了些与爱情风马牛不相干的话,想试探春福对我的反应。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但给春福的信似乎泥牛入海,不见回音。我在焦躁不安中迎来了次年的元旦,盼到了他寄给我的一张普通贺卡,上面附有一句简单的话“微笑着面对生活赐予我们的一切。”

此后,又是长达半年的沉默,看来我真的见光死了。

转眼到了毕业前夕,我和同学们一样没日没夜的忙着搞毕业设计,对春福的感觉也只过滤剩下了“以貌取人的千万个庸俗男人中的普通一个”。一天,同寝室的一位女生刚从校外回来,她告诉我传达室门口的黑板上写着有我的包裹。

当时我正心急火燎地等妈妈从老家给我邮寄的换季衣服,所以听罢一股风似地冲到传达室。几乎都没看包裹上的地址,我就迅速打开它。“啪”随着我的用劲,一本书从包裹中掉在地上,用来包书的是一套崭新的绿军装。我随手捡起书,是毕淑敏的新作《大雁落脚的地方》,在扉页毕淑敏亲笔签名的紧下面有一小段我熟悉的字迹:不见你时,梦里千百度是你灿烂的笑脸/想念你时, 化诗悄悄地为你书过几段/盼得星星满天/盼得月圆几年/你却给我一个无言的悱恻缠绵/也许曾经爱过/在那云淡风轻的菁菁校园。

看完短诗,我有点莫名其妙,可眼圈还是红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笔会上无意间邂逅留在昆明某部的春福的一个战友。他说,其实,春福和我认识后,曾经拒绝了许多家乡女孩的追求,他一直渴望和我见面后想我坦白他的爱,然而,当我出现在他面前时候,身边已经多了一个挺默契的男朋友。从我们的眼神里观察我和那个男孩是相当熟悉的朋友,所以他只能黯然退出那段感情。他还说,当我收到那套绿军装的时候,春福已经义无返顾地踏上了开往新疆库尔勒的专列,回到了设计修建边疆公路的工程兵部队。

我不禁哑然,泪水顿时夺眶而出......

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为 ,为人母,我像全天下女人一样关心着家人的起居,牵挂着家里的一切。只有一个在学校时的习惯至今还保留着:适当享受孤独。有周末来临的时候,我会去那家门面不大,却别有一番蓝调韵味的小酒吧坐坐。偶尔也会想起初恋,想起那个叫春福的兵,想起青春和我开过的那个美丽玩笑。

共 2818 字 1 页 转到页 【编者按】一个美丽清纯的爱情故事,一篇十分精致的散文。一口气读完故事,心,视乎被一样东西蛰了一样,泪,随之夺眶而出。作者用婉美、秀慧、凝练的笔调,讲述了自己走进大学校园后的一段故事:出于某种心态离群索居,用写广播稿、听音乐等打发内心的孤寂。在那个还没有的时代,写信是人们文字语言交流的一种最好方式,斯时作者交了一位笔友,一位手握钢枪、一身戎装、一手好字、从未谋面的笔友。爱情是世界上最甜美的诗句,初恋是最令人心跳的相思,当一个单纯的女孩在偶遇的男同学的陪同下,去见一个朝思暮想的心爱的人,结果,青春和爱情开了一个玩笑。误解!误解!误解啊!作为曾经当过兵、同样用写信的方式传递爱情的我来编这段按语,对作者这段爱这份情的错过,让人神伤,可同时却有所悟:尽管岁月无法拾回,尽管爱情已擦肩而过,可是,每当我们想起青春,忆起那段青涩、懵懂、纯真的爱,我们心间的那份爱、那种美,被岁月永远珍藏!非常精典的美文,欣赏了!向作者敬一个军礼!【:南充包涵】【江山部·精品推荐 5】

1楼文友: 20:22:24 一个美丽清纯的爱情故事,一篇十分精致的爱情小说。倾情推荐共赏!正向一篇力作。

回复1楼文友: 21:1 :09 此文配上此图顿时就点明主题了,老哥辛苦,给你敬个礼~

2楼文友: 20:25:55 作者用婉美、秀慧、凝练的笔调,讲述了这个美丽却又让人神伤的爱情故事,好才情、真是佩服!问好作者,并送上美好祝福!

回复2楼文友: 21:18:59 这编者按把小说的中心思想全方位的概括了,语言精练,文笔优美,兼职就是在写自己的故事一样。非常精彩的编者按,大赞~

回复 楼文友: 21:19:55 那是必须的,希望我们合作愉快噶~

4楼文友: 21:15: 9 世上最美丽、最难忘的莫过于初恋,那是因为是发生在天真无暇的年龄段,然而这段纯真的、深藏于主人翁心灵深处的恋情,确因那个傻傻的兵哥哥的一点小误会而留下了一个美丽的伤痛。其结局正是因为不完美才倍感珍贵,它永远留存在心中,晶莹剔透!真是一个无结局的绝美结局!大赞,预祝获精!

回复4楼文友: 21:2 :08 谢谢老哥一如既往的支持,你的跟评太让人感动了,我哭会去~~

5楼文友: 21:22:41 鼎力支持:正向辉煌,音韵常伴。力助江山,不同凡响。

回复5楼文友: 22:27:48 很开心能得到你的支持和关注,我们一起努力~~

6楼文友: 21:27:5 美文!欣赏!真不知有多少真爱擦肩,又有多少真爱留下遗憾!我阅读高铁的一盏马灯再度落泪。今天读到锁心的曾经爱过,有落泪了,清纯的笔墨,动人的故事!

回复6楼文友: 22: 7:41 谢谢支持,以前过你的诗歌,很深奥,很有感情,我是没有那个本事写诗歌,所以特别敬佩你们这样的诗人。

7楼文友: 22:10:06 后来发现姐姐你但年走过的路我现在正在经历,故事起起伏伏让人感动,有的时候真的会捕捉到某人的身影,我也有这么一位大哥哥。。。哎,多的不能再说了,韩剧看的是泡菜,你这就是心灵的鸡汤啊。我的去缓缓神啊。

回复7楼文友: 22:54: 5 有人说爱情是最能激发人类潜能的工具,有空把你和他的爱情好好梳理一下,难说就是一篇大作,加油哦~

8楼文友: 00:08: 2 好感动啊,锁芯,这么清纯唯美的爱情故事,初恋的幸福与美好是如此的羞涩浪漫。更感动的是竟然和我一样读理科,却对文学情有独钟。

回复8楼文友: 2 :05:41 读理科一个意外,那是为了以后能找个好工作,而看书则是一直陪伴我爱好,现在回想起来也没什么后悔的,要先吃饱才有精力去发展我的兴趣爱好嘛,呵呵~

9楼文友: 02: 2: 拜读锁心姐姐的优美小说,感触很深。初恋,无论结局如何,都是此生最美好的回忆。 对文字心存敬畏……

回复9楼文友: 2 :20:58 谢谢支持,其实初恋不一定是最美好的,但一定是最值得回忆的,问好,常关注~

10楼文友: 09:44:06 看完后,涌上莫名的心疼。。。戳中泪点的感觉,不知道是因为兵哥哥春福,还是作者本人,又或者,是曾经自己的影子。曾经沧海,从头道来,亦不过是过眼云烟的怅然,谢谢锁心老师让我们分享到了她那一段珍藏的,清新美好的情感。少女的情怀总是诗,少女的初恋,便如同一枚青涩的橄榄,其回甘,却值得用一生的岁月,去细细咀嚼。。。 未来不迎 当时不杂 过往不恋

回复10楼文友: 2 : :27 呵呵!以前写抒情散文,情到深处常常把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可别人却看不懂,这让我很郁闷,今天我的文章终于把你和一些朋友感动了,我想我已经达到了写作事业的顶峰,好激动啊,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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