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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去杠杆执行券商分类鼓励

金融: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去杠杆 执行券商分类监管 类别: 机构: 研究员:

[摘要]

事件:

9月8日,沪深交易所联合中国结算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7年征求意见稿)》。证券业协会也发布了《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内容仅适用于新增合约,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

沪深交易所联合中国结算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明确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融入资金应当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并专户管理。(2)降杠杆防风险:

从股票质押率上限和单只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等方面从严规定。( )进一步规范业务运作,要求券商建立融入方信用风险持续管理及资金用途跟踪管理机制。

微软的IE曾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要求:(1)强化证券公司尽职调查要求,加强业务风险的事前控制;(2)加强对融出资金监控,要求使用专用账户;( )细化风控指标要求,按券商评级执行分类监管;(4)建立融入方黑名单制度;(5)加强证券公司展业的底线管理等。

简评:

1、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服务实体经济。

本次征求意见稿通过对资金融入方的两方面规定,达到提升证券公司股权质押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1)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者从事贷款、私募基金、个人借贷等业务的其他机构,或者前述机构发行的产品。(2)融入方首次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次不得低于50万元。这两条规定直接限制了非生产经营性融资需求,引导资金流向实体。新规还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监管资金用途,不得用于淘汰类产业、新股申购或买入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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