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

荷塘饭后书场小说

摘要:三十多年转瞬而过,当年饭后书场中如痴如醉的愣头小子也早已年过不惑。回想当年的书场人物,他们大都已经作古。他们的音容笑貌、他们的悲欢追求俱已化为尘土。我愿他们都生活在快乐的天堂里,用快乐的眼睛看着我,看着这纷繁的人间,看着这个美好的世界。 黑黢黢的夜空还剩下几颗闪闪烁烁的星星,它们仿佛已疲惫,睡着一只眼,眯缝着另一只眼睛。

冷风从后寨河顺着深巷吹过来,遛着墙根数一数饭场里还剩下几位听众。

数片枯树叶在在寂冷的夜晚下呼朋引伴,跳起冷风舞,在我的饭碗前面打着旋。

去!鬼精!还想跳到我碗里?

饭碗至少在两小时以前已经空空的,现在早已散去了热量,甚至连剩在碗底、碗壁的一点面汤也早已干结,把手伸进碗内,麻剌剌的。

大柳树根下突然响起一声清脆的“叮……”我知道光棍马元要准备回家了,很快,柳树下站起一个高大瘦削的黑影。“回啰,肉头表叔,你可得小心啊,那媚眼的狐妖半夜会钻你被窝里哦!”说完话,黑影子已经一摇一晃走远了。

我懒得接他话,他叫的“肉头表叔”就是我,我大姑父马道功在他们族里辈分高。马元是孙子辈,按辈分他应叫我表叔,但他嘴上无德,又根本不会尊重我一个小孩子,所以整天就用半是骂人半是调侃的语气叫我“肉头表叔”。我根本不会与他计较,也不可能计较,因为他是出了名的臭嘴,就算是他亲爷爷,他嘴上也不会放过的。

娘打开院门最后一遍命令:“强子,你回不?不回我就插门了!”

我也懒得理娘,她也明知道我现在不会回家,我其实就坐在自家院外的墙角下。娘听不到我回应,便一脚踹上院门,咣当当地插上了门闩。

我一点也不担心,那副破木门,从外面用筷子轻轻一拨就能打开。

我家地处村子中央,大门前是一片空地,杵着几颗老柳树,于是就成了全村人的吃饭场。饭场里每天都有千奇百怪的社会、今古传奇、人鬼故事开讲。在那个文化生活贫乏枯寂的年代,有这么得天独厚的条件,一位聪明伶俐的少年便被这书场深深地吸引了。

“嗐,人家一辈子就是光棍。”对面墙角一个蜷缩的身影终于说话了。

我知道这是今晚最后的压轴节目了。

饭场里只要有光棍马元,马老屙大爷就从来不说话,他默默地细细地吃自己的红薯,眼睛一眨不眨听别人讲话。如果马元在说,他就耷拉着眼皮,其他人讲话,他就翻着白眼看一下。

关于马老屙这个名字的来历,他不在饭场的时候,马元已经讲过上百次啦。马老屙真名叫马道升,我大姑父的族弟。解放前是富农家庭,家里有几十亩地,爹娘勤俭,就他一根独苗,非常宝贝。他从小爱干净,性格温柔,做事缓慢。村里几个一般大的孩子在一起读私塾,穷人家的孩子吃饭早,吃罢就去叫马道升一起上学。马道升没吃完饭就手里拿一个大白馒头边走边吃,路上有一个孩子说要屙屎,小马道升一听觉得恶心,不能再吃,就把馒头扔掉了。穷孩子们没吃过白馒头,连忙捡起来分着吃。后来大家就得了利分好工,每天有人提前去叫马道升上学,半路上总有人说要屙屎,然后就可以分吃他扔下的馒头,于是大家慢慢就给他叫出了这么个外号,后来大家伙干脆把他的真名就给忘记了。晚辈有叫老屙爷、老屙叔、老屙大爷的,平辈就叫他老屙,他都悉心接受。

关于这个难听的外号,我曾经跟爹有过一次理论,我认为大家这么叫是对人的不尊重。爹认为名字就是个代号,既然连他自己都认了,没啥大不了的。我不同意,坚决不叫“老屙”二字,只称呼他马大爷,爹很高兴地说道:“我儿仁义,长大一定有出息啊!”

马元在他们马氏族内辈分低,年龄也要小马大爷好多,所以根本没能吃到小马道升扔掉的白馍馍。非但白馍,霜打荞麦那一年(一九四二),马元他爹向马道升他娘哀告佘借,结果连一碗红薯干也没借到,一家人只好拉棍要饭。在讨饭路上,小马元被恶狗咬了腿血肉模糊,至今还留下明显的印记,于是,阶级仇恨就在他内心里生了根。

解放后,长大了的贫下中农子弟马元成了村委会成员、生产队大队长。在黑暗漫长的“四类分子”、“右派”批斗会上,斗地主富农马老屙,最凶的当然就是马元了。土飞机、老虎凳、钻裆捆、悬空吊、狗吃屎……名目说不尽。村里只要通知开会,哪怕是大夏天,马大爷也要穿上他的破棉袄,因为这样挨打顶事。计谋很快被马元识破,每次批斗之前,他就命令马大爷脱掉棉袄。有一次,马大爷实在挨不过,就向马元哀求道:“马队长,咱们一笔写不出两个马字,凭咋说我也长你两辈,求求放过俺吧!”

结果,那次马大爷差点丢了性命,在床上躺了足足两个月。

五九年吃大食堂,马元当司务长,每顿分饭他都亲自掌勺,关系好的他看着顺眼的,给你从锅底挖两勺稠的;他看不上的人,就从上面撇两勺稀的;你若求他说些好话,可以再给添半勺稠;临到马大爷这类人,一勺稀的能盛满就阿弥陀佛了。

马大爷当时唯一的一个女儿很快便因营养不良夭折了,马大爷的父母,老地主两口子,为了能让儿子媳妇活下来,坚持每天不吃饭,光啃树皮,也很快一命呜呼。幸亏《信阳事件》震惊全国,大食堂被很快制止,不然,再过几天,他们夫妇俩也要升天了。

马大爷讲述的这些遭遇哀怨而又悲凉,令人心生怜悯。

饭场里没有外人的时候,我曾经问过:“马大爷,你恨光棍马元吗?”

马大爷苦脸向天半分钟时间:“唉,我爹娘解放前做了孽,这是报应,有啥好恨的?”

每晚的饭后书场,总是在曲终人散之前,你才会听到村里几个老实巴交的“老好人”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忆述说村里的历史掌故。也只有这时候,你才能听到一些真话,通过碎片拼接,逐渐了解一些真实的过往,所以,我当时虽然小小年纪,却是饭后书场最忠实的听众,每晚都坚持到曲终人散。

每天书场,打头阵的几乎都是光棍马元,他性格要强,说话很快,语调尖刻。他说话时,别人几乎插不上话,当然也没人愿意插话,因为他五十年代的风光一时,大家背地里早就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光棍”。在当地,“光棍”的含义就是能耐大、吃得开,遭别人眼乞。因为《信阳事件》,生产队饿死很多人,马元替上级领导背黑锅丢了“官”,村里人不用再怕他,于是就当面叫他“光棍”,后来几乎也把马元这个名字也给忘记了。他虽然嘴臭,爱抬杠,不饶人,但是“光棍”这个名字也是不得不接受的。光棍讲的故事几乎都是狐妖鬼怪的,因为他从小讨饭,下层社会接触得广。他讲过最多的就是和别人结伴讨饭,夜晚住在破落杂院或古庙内,半夜遇到鬼打墙或者狐妖精怪。他善于描摹恐怖气氛,往往能把我吓得大白天不敢独自留在屋内。他的故事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有一个小鬼黄昏时站在他面前,伸手挖他碗里的剩饭吃,脾气暴躁的他立即一拳打过去,却打了个空,对方生气了,“啪啪”给他两个耳光,他吓得扔掉打狗棍,抛弃讨饭碗,一溜烟地逃跑,后来脸上两个乌青的巴掌印,一个多月才完全消失。

爹几次告诫我,光棍那货其实是鬼怪故事听多了,都往他自己头上编排,说得煞有介事,其实都是瞪眼说鬼话。

在饭场上,敢于打断光棍讲话的,大概也就是爹了。爹是生产队记工员,平时很忙,很少在饭场长坐,偶尔得了清闲,看不过光棍反反复复兜售他的狐精故事,就毫不客气地把他打断。

爹的故事其实也不多,大概就是一个小孩杀蛇的故事,一个捉鬼卖鬼的故事,一个斗蛟龙的故事,然后就是韩信、项羽、陈胜吴广、司马光之类的历史人物。爹讲故事的水平很差,有点像背书,有时还上下不连贯,但是村里人总说爹是知识人,讲的都是历史,很佩服。到我上学以后,就逐渐参透了爹的秘密,他平时是读了哥哥姐姐们的语文课本,里面有《宋定伯捉鬼》、《李寄斩蛇》、《周处斗蛟龙》、《西门豹》、《陈胜吴广》、《月下追韩信》、《破釜沉舟》、《四面楚歌》、《毛遂自荐》等等。

当爹的故事讲不下去时,他往往就会点将。

“马道明,别在那瞅地牤了,给大家讲一段《呼延庆》吧!”

马道明是我家的后院邻居,也是我大姑父的族弟,他童年因为家贫身体孱弱,就拜一位说唱艺人为师入了说书行,成人后又因疾病毁了嗓子,只好罢了说唱重新务农。在我儿时的记忆里,他是一个三教九流结交广泛但又生性懒散、家徒四壁的人,因为天生高度近视,他吃饭时总是端着饭碗眼瞅脚下,别人说什么,跟他好像没任何关系似的。

马叔听到我爹在叫他,于是清了清嗓子:“没人讲了?那我就给大家平说一段《呼家将》吧!”

马叔本来学的是大鼓和琴书,主要靠演唱,因为毁了嗓子,就只能平说了。

“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他的书帽总是还没说完,就被人打断了:“马叔,你上回已经说到xx回,就接着说吧!”

马叔硬生生被人打断,呆愣半天,“好吧,我就接着上回书往下讲……”

现在想来,马叔的《呼家将》已经模糊湮灭了,但那个年代却曾经是我的最爱。当时马叔每讲完几回,我几乎就能模仿他的口气完完整整重讲一遍。

当时在我的人生里,呼延庆是最大的爱国爱家英雄,他那天不怕地不怕的刚烈性格深深影响着一位正在成长中的少年。几年后,开始通过收音机收听单田芳的评书《岳飞传》,我才知道中国古代还有一位更大的英雄叫岳飞。

饭后书场最能讲的,第一是光棍,第二就是聋子大爷了。聋子名叫马道贵,是我大姑父的堂弟,年轻时荒唐不羁,曾经当过一段土匪。一次哄抢恶霸家产时,他开枪打死了恶霸,恶霸的小老婆说死跟定了他,他敲锣打鼓赢取了恶霸的小老婆为妻。在这位贤惠妻子的影响下,他离开了土匪行当弃恶从善,当上了保丁保甲。解放前夕,为保护村寨没少给土匪干仗,后来,家乡过刘邓大军,他给大军的黑马团、白马团当向导,一举铲除了大军前进途中的一颗钉子——李湾土匪窝。五三年大清洗,如果不是看在他消灭土匪有功的份上,这个富农兼土匪分子就被人民政府给枪决了。因为有这样的传奇经历,他的故事特别多。可是因为打仗时,他点燃土炮震聋了耳朵,影响到语言表达,所以有时表述不是很清楚。这就需要他当过恶霸小老婆的妻子来补充。我尤其喜欢向他探究江湖那切口,但是这可不能白学,聋大爷喜欢抽旱烟,你得手脚勤快帮他点烟。有时,烟袋管堵塞,还要拿一根长长的细铁丝帮他捅烟管。聋大爷还有一个最大的毛病,就是没有方向感,即使再复杂的道路,他走一次就能记得清清楚楚,但总是说不清方向。我多次问他李湾在哪里,他就是说不清,因为这个原因,他还挨过骑兵团长一枪托呢。他最擅长在混战场面中准确找到匪首,有几次土匪进攻村寨,他趴在寨墙上很快就找到了土匪头目,他找准目标点燃土炮“轰——”土炮的杀伤范围很大,目标一般都难以幸免。射杀了匪首,一场恶战就会很快宣告结束。后来,凡是有他参加的攻防,土匪头子都是趴在地上连大气都不敢出,因为他得罪了远近所有的土匪,我们这个村寨遭受的土匪攻击最多,但是土匪一次也没有得逞过。解放前,在家乡一带,聋子的威名赫赫。他有两件宝:烟袋和土铳。它们相辅相成的

在书场众多的故事家中,我最喜欢的是瘪头哥。瘪头哥名字叫马培均,是我大姑父的侄子,我们算是老表。虽然已是四十大几的几个孩子的父亲,但他老母亲还是到处大声叫他的乳名瘪头,所以我们也就称呼他瘪头哥。他青少年时代在县城今是中学读书,今是是豫南名校,当时的校董任芝铭先生是老同盟会员,国民党左派进步人士。在他的关怀领导下,今是师生思想进步爱国热情高涨,有一批批热血青年克服重重困难到达革命圣地延安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革命。瘪头哥和他的同学们经常走上街头宣传革命思想为前线募捐,他们冒着生命危险送情报,掩护中转中共地下党员。正是通过瘪头哥,我少年时代便掌握了一些新蔡县城的历史掌故和蔡城人物。任芝铭、任瑞、刘吉学、崔华楼等革命先贤和英烈的事迹。深深铭刻在我的脑海中。等到几年后我成为今是学子,在校史室内读到有关这些人物的故事,方知瘪头哥所言非虚。瘪头哥曾经两次做好准备和同学们一起去延安,都被他精明的老爹拦了下来,因为他是家里的独子,为此他与家庭闹起了冷战,可是命运弄人,很快一场大病差点要了他的命。他不但没能参加革命而且还辍了学,最终成为一名残疾农民。每次聊起学校生活,瘪头哥都是 澎湃,但是结束以前他总是神情晦暗、长吁短叹。大家伙爱听他讲这些历史掌故,却不知道该怎样安慰他,还是我爹有见识,他总是说:“我说表侄呀,你虽然没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是爹娘宠爱你,婚姻家庭也算幸福。最走运的是你老爹在解放前夕卖光了所有地产,给你留下一顶贫农的红帽子,如不然,你现在还顶着地主成分的帽子,那才叫做痛不欲生呢!知足吧!”所以瘪头哥特尊重我爹,总是“三舅,三舅”地叫着。

在饭后书场,还有一个叫“冯玉祥捉鬼的故事”,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讲这个故事的是一位陌生人,可能是谁家的来客,当时我并不知道冯玉祥是何所人也。听他讲是个大军长带部队驻扎过新蔡县,新蔡县某一座庙院里经常闹鬼,有包括庙祝、书生、流浪汉、绿林人士等好几位人物都因为在那里过夜,第二天发现抱着或枕着一个竹蔑大枕头神秘死去,官家查找原因,一无所获。流传的说法是庙中有一女鬼,半夜会与留宿的男人结合,男人被吸光阳气而死。刚巧部队就驻扎在庙院附近,战士们听老乡讲得有鼻子有眼,也都有些害怕。冯将军为了破除迷信稳定军心,决定抓到女鬼。他带一名副官备好手电等一应物事全副武装住进庙中,两人瞪大眼睛躺在庙里仅有的一张大炕上假装睡觉。因为嫌弃竹蔑大枕头沾过死人不干净,两人就把它揣到床下去。到了大半夜,四周除了猫呼枭叫,再没有任何动静。冯将军刚想睡着,突然觉得月光照耀下,地上的竹蔑大枕头在动。奥,等了大半夜,原来女鬼就藏在这个大枕头里。冯将军大怒,顺手操起身边的大刀,手起刀落,“咔擦”一声把竹枕劈作两半,副官跳起来打开手电筒一照,立马惊呆了,从劈作两半的竹蔑大枕里涌出来成百上千只土元一般大小的绿头红眼大臭虫。这种臭虫白天静卧不动,到了月深人静之时才出来活动,专门叮咬吸食人畜的血液,因为它的口液有麻醉效果,一般被叮咬的人畜浑然不觉,直到它喝饱了鲜血离去,叮咬的伤口也不红不肿。冯将军和副官经常带兵打仗、野营,岂能不认识这个?将军感叹道:“妈妈的,别说是个人,就是一只骆驼,一下子被这么多臭虫叮咬,那还不很快喝光了血死翘翘?”

既然这座破庙荒废无人又盘踞这么多害人的家伙,不如把它毁了,将军带副官立刻回营,命令一个班的战士搬几桶汽油,洒遍破庙的角角落落,然后一把火将它烧个精光。

这个故事直听得我头皮发麻,那时农村卫生条件差,家家户户屋子里这样的臭虫很常见。第二天,我鼓动家人把所有床铺、坛坛罐罐搬到大太阳下面进行房间大扫除,在床板、床缝里,我们一共杀灭了上百只喝血的臭虫……

三十多年后,我在《天之中》文学刊物上有幸读到民间故事《竹美人》,故事内容与三十年前的传说竟然惊人的相似,只不过地点从新蔡变成天中市附近。在此,我真诚地向冯将军致敬,向无名故事家致敬。愿嗜血的臭虫永远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愿我们人类生存的美好家园永远永远干净卫生。

三十多年转瞬而过,当年饭后书场中如痴如醉的愣头小子也早已年过不惑。回想当年的书场人物,他们大都已经作古。他们的音容笑貌、他们的悲欢追求俱已化为尘土。我愿他们都生活在快乐的天堂里,用快乐的眼睛看着我,看着这纷繁的人间,看着这个美好的世界。

共 5857 字 2 页 转到页 【编者按】乡村的饭场就是个故事场,乡村的书场在那个精神生活贫乏的时代,给人们带去很多享受。作者起笔起饭后书场的吸引力,人们吃完饭后,久久不肯散去,为的就是听人们讲着各自的故事,于“我”更是如此,甚至对娘用关门来逼也不回去。接下来作者如数家珍点数这些饭后书的“明星”,爱讲鬼怪故事的光棍马元,马屙大爷,能讲《呼延庆》的马道明,从孩子们课本本中取材的作者的爹,在书场上排名第二的聋子大爷,还有最让作者喜欢的瘪头哥,即使是偶而到场的陌生人,所讲的故事也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些可爱的乡亲们,这些引人的故事,娓娓道来,在作者的记忆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记。故事吸引人,讲故事的人本身的也有着各自的故事,三十年后的今天,作者深情回念,由衷的祝愿:我可爱的家乡,可爱的饭后书场,可爱的书场人物,祝愿你们永远安好……很吸引人的小说,值得一读!【:一声轻叹】

1楼文友:- 0 19:22: 7 感谢赐稿荷塘,荷塘有你更精彩! 听风起,看月明,雪惹窗棂…… ——一声轻叹

2楼文友:- 0 19:26:29 乡村的饭场就是一个小社会,这里永远上演着精彩故事,对乡村的孩子充满吸引力,让得我小时候,在村里住着,吃饭的时候,总是几家聚在院门口,这一家吃面,那一家吃米,还互相品尝一番,永远有谈不完的话题,邻居有着深厚的感情。现在搬到城里,住单元楼,邻居间来往极少,更绝不会有一起吃饭聊天了。想想作者写的这番情形也真是让人怀念。 听风起,看月明,雪惹窗棂…… ——一声轻叹

楼文友:- 0 19:28:04 问候淮草滩文友,感谢分享自己的经历与故事,祝在荷塘创作愉快,精彩不断! 听风起,看月明,雪惹窗棂…… ——一声轻叹

4楼文友:- 0 2 :45:25 祝老师在荷塘演绎更多精彩!!

5楼文友: 1 :05: 9 欣赏学习精彩小说,祝老师在荷塘创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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