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侠

百度诉抄袭作品一审败诉了

北京百度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百度公司)认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60)在未经许可、授权的情况下,抄袭、通过络传播其创作的文字作品,起诉对方侵权,并索赔损失50万元。

一审判决百度败诉。

近日,该案在市二中院开庭审理。

百度提出50万元索赔

百度公司起诉称,2011年9月16日, 百度站长平台 上线,其中 百度站长平台帮助 文档、 百度sitemap工具帮助 文档是其创作的,具有独创性,百度公司依法对其享有著作权。而在今年1月24日, 60经营的 60站长平台 也在 60搜索站正式上线,在该平台 使用帮助 页面中的 站长平台 栏目项下的一项文档中,抄袭了百度公司文档的文字内容和格式。 60站长平台 的注册用户,在提交相关数据时,页显示的提交流程及界面文字、格式,也是抄袭了百度公司。

百度认为,双方存在同业竞争, 60的行为通过信息络向公众传播,构成了侵权,并给百度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起诉 60,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50万元。

一审判涉案文档非作品

一审中, 60称,百度公司声称享有著作权的内容,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百度公司也不能证明其是作者。另外, 60的内容与百度公司的内容并不相同,双方相同或近似的内容,均是遵循行业通行标准,是 60自己创作的。

只是那时候络还没有这么发达 一审法院认为,百度起诉所称文档,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60的使用行为并不构成著作权侵权,百度公司的诉讼请求不应支持。

百度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12月5日,该案二审开庭。

当庭,百度提交了 份新证据,证实 60抄袭。 60未提交新的证据,但依然坚持一审时的辩护理由。

此案未宣判。

长春治疗阴道炎哪家好
陇南治白癜风哪里最好
南京治疗妇科习惯性流产医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