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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旬翁揣炸药包讨债被毙事件

看了2004年9月28日东亚经贸报的一则——“六旬翁揣炸药包讨债被毙”的忍不住要发表看法:

如今在一些人的观念里借钱不还那已经是天经地义的事了,完全不想想他们当初向人家借钱时的那种可怜相;钱一到手,就属.于他们的了.。别说只拖了七、八年,就是再拖多少年,不还钱,你有啥法想去好了。

如今钱一借到手,他就是大爷。借给别人钱的人就得低三下四,三番五次地反倒要向借钱的人去说好话,求爷爷告奶奶地去哀求他还钱。

这样的例子还少吗?——电视上的法治节目有多少因为讨债不成反招杀身之祸的呢。其中有一个7旬老翁,为了老哥俩的义气,把自己辛辛苦苦、不舍得吃不舍得穿积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借给了老哥们,老哥们说儿子要做生意,急需一笔钱,等赚了钱就一定还。可生意兴隆了,钱也赚大了,就是不想还。

老人眼看自己的年事已高,这钱这辈子要是要不回来,儿子就更别想要回来。况且自家过的紧紧巴巴,想要回自己的钱竟费尽周折,难于上青天。在实逼无奈的情况下,老人在借钱人的院子里,不是以怀揣“炸药”相“威胁”,而是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往墙上撞,撞的头破血流。70多岁的老人,哪里经得住坚硬的石墙,一头就撞昏倒在地。可是该钱的那家人却躲进屋里把门关上,不理不睬,也不去告诉老翁的儿子。任凭老人一直在冰冷的地上躺着,血在不停地流着。直到老人的儿子找来,老人终于因抢救无效而奄奄一息地离开了人世。

这些血的事件,还不该快速地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吗?对那些只借不还的诬赖给以制裁。这样就会少些人豁出命来去登门讨债了。

象张风林这种借钱人,他们完全不为别人着想。该人家的钱不但不主动偿还,还要等人家搭上多少路费、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一次次地长达七八年的讨要不给不说,就借给他钱的这位姓姜的人不惜挪用公款救他的急时,姜,要为他担多大风险?他姓张的领情吗?感恩吗?!钱到他手了,想要再叫他拿出来,那可比登天还难。不但不还,他却要编造谎言加害于帮助过他的人!这一则不就是他加害的结果吗!

长春经贸和城市晚报在2004年9月28都刊登了:甘肃省文联家属院50 室的“张风林”50多岁,1985年下海经商,曾向被击毙者,姓姜的(年近60岁,生前在当地——政府部门工作)借了 0万给张风林,“因为生意关系,这几年上门找他的人一直不少。”——是张风林的债台高筑?还是什么原因?我们不管,就“姜”能为姓“张”的,不顾个人安危,冒着杀头的风险,挪用公款 0万借给“张风林”,就我个人的推测,张风林对被击毙者姓“姜”的,生前的关系一定是“甜哥哥、蜜姐姐”的;而姓姜的被姓张的——“张风林”所谓的好言给说昏了头,挪用了 0万元的公款借给了这个狼心狗肺的人!七、八年来,姜,多次上门讨要没有结果,而这次要不是单位催的紧,要不是姓张的——张风林多次赖着不还,姓姜的怎么会用这种“过激”的办法——拿着自己的性命来相“威胁”呢?——但所谓的威胁,也只不过是气急了说说而已。事实证明,姓姜的并没有向姓张的事实暴力。

要不是张的不讲信用,若不是姓张的存心不还,姓姜的至于‘说’用自己的性命来讨债吗?

七、八年来,姜跑了多少腿?说了多少好话?光长途打了多少?坐火车、汽车花费了多少?没法计算。但都是徒劳。2004年 月姜又特意从陕西来到甘肃找张风林讨债,路经多少个城市?对于一个腿脚有残疾的老人来说该有多么艰难?可张仍是耍花招:给姜写了个什么还款“计划”。姜怀揣着这个计划信以为有了希望,就耐着性子回到千里之外的老家。又等了两个月,仍是没有动静。5月份姜只好又打长途找张风林,可是却打不通了。姜又一等再等,等到了9月份,心急火燎地于9月25日晚7点多吃过晚饭上路了。他乘坐的是当晚10点多的火车到第二天早上7点多到达兰州张风林的家。张又心怀诡诈,一面“好言”相劝,一面暗递纸条,叫他老婆快去报警。

世上还有这等不讲理的人,该钱不还,人家上门来要,他却暗地里叫人去报警。这是坏人来敲诈勒索你吗?你还有脸报警?!

可悲可叹的是:人们心目中的救星——“110”却偏听偏信,成了恶人的工具。而来讨债的无辜的人,却被当作暴徒,街道被戒严,邻居被疏散,110还隔窗窥视,听风,既然见里边一片祥和,室内放着电视,里边的人和平的说着话,110为什么不动脑子,还要层层包围?故弄玄虚?

从早晨7点多到下午4点多,姜在姓张的家呆了一大天,他干什么了?警方不是探测到姓张的屋里只开着电视,没有什么可疑的迹象吗。姓张的说是叫他老婆出去“找钱”,她不是一去没复返吗。

又有报道说:“上午10时许有三、四名警察进入家属楼对姜进行了10多分钟的“劝解谈判无效”,又说在随后的一个多小时里,民警“多次进入楼里劝说”……可目击者却说没有的事。又报道说随后一民警同张妻进去送钱也没对姜进行什么“全力”劝解。“姜”借出去的 0万,七、八年后的今天拿到了 万。

报上不是说:“他一个人拖着略有残疾的右腿,(左假肢)拄着一根拐杖,从姓张的家出来了。走到了外边的车棚附近”他一心往家走,不料半空中却响起了喊话:“我们是兰州公安局的,‘请’接受检查”!这喊话提到他的姓名了吗?他知道是在喊他吗?他听到这异样的声音,本能地略一停顿,又继续往前走。因为他没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可是就在这刚迈出去的一刹那,立刻应声倒下了。

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消失了。一个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可以这样轻易地被无端地冠上了个暴徒的名子倒在了血泊里。不容人辩解,……多么可怕啊!

到底谁是暴徒?!

兰州警方偏听偏信,不做深入细致地分析调查就动用大量警力对一个无辜者进行打杀,老百姓还有什么安全可依!这样下去,无论什么恶人想打击报复某一个人,只要去报警,说他身上有什么什么危险物,警方就可以毫无疑问地派狙击手把那人消灭。至于说他性姜的,身上有爆炸物,那只是从姓张的自己说的,死者已死,已不能对证他说没说过。而现在,姓张的诬陷姓姜的说过什么,都可以成立,因为别人也没在场听见。也只能按姓张的说的那样去认为性姜的了。

不过,说是说,我还是不相信姜真的愿意和张同归于烬。因为,没有了命要钱还有什么用?

自从2004年9月26下午4点多姜被打死,至今已5天过去了,警方在众目睽睽下终于不得不承认,从警方包围现场到死者“姜云春”走出50 室的数小时内警方并未喊过话!!!——那么从28至10月1日前的那些报道:如“50 室房主在警方的授意下和怀揣炸药包的男子经过了长达9个多小时的谈判、周旋……警方两次鸣枪警告“无效”后,狙击手果断将其击毙。”这段话又是怎么回事?是报道不具体不属实?还是另有指示?这样的报纸还有什么价值和意义?

姜的老婆看来也是个老实人,还说什么借钱欠债也要到法院去讨回公道?这打官司,讨公道的钱还用得着你自己出吗?!

既然警方承认了他们没有做过姜的工作,包围也是秘密进行的,那么狙击手,只喊了一句,在他还没听清楚是在对谁说话的一瞬间就轻率地开枪杀人,这是种什么行为?!这不是草菅人命还能是什么?兰州警方怎么解释?,那种强词夺理的辩解:什么“因为姜身上有炸药击毙他是正确的,不然他身上的爆炸物足以炸毁一座楼!”而被击毙的姜尸体,不是被搜了吗?他是因为胃疼,怀里只不过揣了一个暖水袋而已。

他死得好冤!!!

共 2981 字 1 页 转到页 【编者按】黄世仁到了现在成了儿子,欠债的杨白劳绝对是大哥大,黄宏的小品演绝了。六十老翁的讨债方式不对,引起的后果双方都有。法制社会的口号叫了多年,包括执法者也是模糊的。【:邬海波】

1楼文友: 21:06: 9 黄世仁到了现在成了儿子,欠债的杨白劳绝对是大哥大,黄宏的小品演绝了。六十老翁的讨债方式不对,引起的后果双方都有。法制社会的口号叫了多年,包括执法者也是模糊的。 以真情打动读者,用灵魂感知世界。

2楼文友: 14: 7:06 文本因事说理,见解独到,针对性强,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作品见于《新民晚报》、《羊城晚报》《小小说选刊》《短篇小说》《青年教师》《椰城》《青少年与法》《深圳警察》《燕赵都市报》《北方作家》《做人与处世》《考试与招生》等全国各级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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